37 甲有配偶乙,父母丙、丁,兄、姊及妹A、B、C,此外別無其他親屬。甲死亡時留下遺產90萬元,並未留下遺囑。請問依照民法規定,其遺產最後將如何分配?
(A)乙45萬,丙、丁、A、B、C各9萬
(B)乙45萬, A、B、C各15萬
(C)乙45萬,丙、丁各22.5萬
(D)乙、丙、丁各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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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3), B(228), C(2993), D(236), E(0) #410409

詳解 (共 7 筆)

#613691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
至於其他人的繼承順位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姐妹 四祖父母
所以此題是以配偶乙與父母丙 丁一起繼承 
配偶可分得總額的二分之一 父與母各得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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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773
父母不在了才換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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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150

民法第 1138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 1144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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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674
是指若甲沒有父母,甲的兄弟姊妹才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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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372

背(直系血親親屬)父母,兇(弟姊妹)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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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224
應繼分*參考網址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370

有教 遺產繼承計算方式 &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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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587
2樓不是已經貼出來第幾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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