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關於遺產之管理及分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遺產管理人應編製遺產清冊及為保存遺產必要之處置
(B)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親屬會議酌定之
(C)繼承人原則上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D)被繼承人之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 10 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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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345), C(236), D(248), E(0) #3928811
統計: A(19), B(345), C(236), D(248), E(0) #3928811
詳解 (共 7 筆)
#7408132
(B) 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親屬會議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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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法院按其與被繼承人之關係、管理事務 之繁簡及其他情形,就遺產酌定之,必要時,得命聲請人先為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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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3240
(B) 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法院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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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確:依據《民法》第 1179 條,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包括編製遺產清冊及為保存遺產必要之處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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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錯誤:依據《民法》第 1183 條,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但其數額並非由「親屬會議」酌定,而是由法院按其與被繼承人之關係、管理事務之繁簡及其他情形,就遺產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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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正確:依據《民法》第 1164 條,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如胎兒之保留應繼分)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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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正確:依據《民法》第 1165 條第 2 項,被繼承人之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 10 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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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9523
本題的正確答案是 (B) 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親屬會議酌定之。
以下用最白話、最清晰的《民法》繼承編觀念,帶你抓出遺產管理與分割的關鍵數字與權限陷阱:
關鍵:分清楚「親屬會議」與「法院」的權力界線!
這題考的是民法關於遺產管理人的權利義務,以及遺產分割的限制規定。
- (A) 遺產管理人應編製遺產清冊及為保存遺產必要之處置
- 解析:敘述正確。依據《民法》第 1179 條第 1 項第 1 款與第 2 款規定,當無人繼承或繼承人不明時,法院選任的遺產管理人上任後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過世的人留下多少財產查清楚、編製遺產清冊,並且做必要的保存處置(例如房子漏水要修、車子要保養),這是他的法定職務。
- (B) 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親屬會議酌定之
- 解析:敘述錯誤,這就是答案!【是交由法院酌定,不是親屬會議!】
- 這出自《民法》第 1183 條明文規定:「遺產管理人得請求報酬,其數額由法院酌定之。」
- 因為會需要「遺產管理人」往往是因為「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通通拋棄繼承、下落不明」,這時候根本很難召開什麼親屬會議。所以法律直接把決定報酬多少錢的權力交給中立的 【法院】 裁個公道數字,而不是由親屬會議來決定。
- (C) 繼承人原則上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 解析:敘述正確。依據《民法》第 1164 條規定,只要繼承開始(親人過世)、大家公同共有這筆遺產後,原則上任何一個繼承人「都可以隨時」跳出來要求分財產(請求分割遺產),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遺囑有禁止。
- (D) 被繼承人之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 10 年為限
- 解析:敘述正確。依據《民法》第 1165 條第 2 項規定,如果爸爸在遺囑裡寫:「我走了之後,為了怕你們兄弟分家打架,這棟房子 20 年內不准賣、不准分割!」
- 法律為了促進財產的流通、尊重繼承人的權利,特別硬性規定:遺囑禁止分割的期限,最多、最長就是 【10 年】!就算遺囑寫了 20 年或 50 年,一律自動縮短到 10 年。10 年一到,兄弟姊妹們一樣可以依法請求分割。
超強「遺產大魔王」考場秒殺筆記
在考場上只要看到「遺產管理人」或「分割遺產」,請開啟精準數字與機關防禦雷達:
- 管理人的薪水 -> 遺產管理人很辛苦,他的報酬一律找【法院】要(民法第 1183 條)。
- 遺囑禁止分割 -> 數字陷阱題的常客,禁止效力最長就是【10 年】(民法第 1165 條)。
- 分割大原則 -> 人民享有自由,原則上隨時可以請求分割。
大絕招:
選項只要出現遺產管理人的報酬是由「親屬會議」決定,或者是遺囑禁止分割可以達到「20 年」、「永久有效」,100% 都是出題老師編出來騙你的,直接打叉!穩穩鎖定 (B) 就能高分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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