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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66870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66870

年份:106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38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規定,家長得參與班級或學校教育事務,其參與方式、程序及 相關事項:
(A)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B)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C)直轄市由直轄市主管機關定之,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縣(市)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D)由各級學校校務會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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