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甲因繼承取得 A 屋,乙因強制執行拍賣取得 B 屋,丙因買賣而取得 C 地,丁因法院分割共有物之判決取 得 D 地。下列何者非屬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
(A)甲之 A 屋
(B)乙之 B 屋
(C)丙之 C 地
(D)丁之 D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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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 B(38), C(204), D(88), E(0) #4026359
統計: A(63), B(38), C(204), D(88), E(0) #4026359
詳解 (共 7 筆)
#7514769
本題正確答案為 (C) 丙之 C 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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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據民法第 759 條規定:「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1]
(A) 甲因繼承取得 A 屋:屬於非因法律行為(繼承),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
(B) 乙因強制執行拍賣取得 B 屋:拍定人自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即取得不動產所有權,屬於登記前已取得。
(C) 丙因買賣而取得 C 地:買賣屬於「法律行為」,依民法第 758 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之移轉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因此必須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始取得物權。故「丙之 C 地」非屬於登記前已取得者。
(D) 丁因法院分割共有物之判決取得 D 地:屬於法院判決,於判決確定時即已取得不動產物權,屬於登記前已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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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3816
第 758 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第 759 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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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9240
甲因繼承取得 A 屋,乙因強制執行拍賣取得 B 屋,丙因買賣而取得 C 地,丁因法院分割共有物之判決取 得 D 地。下列何者非屬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
(A)甲之 A 屋
(A)(B)(D)
民法759
因繼承(A)、強制執行(B)、徵收、法院之判決(D)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於被繼承人(父母)死亡時,甲依法直接取得 A 屋所有權(不需先登記)。
(B)乙之 B 屋
於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拍定人領得證書時),乙直接取得所有權(不需先登記)。
(C)丙之 C 地
民法758
I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II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丙雖然付了錢、簽了契約,但在向地政事務所辦妥過戶登記之前,丙只享有債權,尚未取得 C 地的所有權。故丙必須在「登記後」才能取得物權,不屬於登記前已取得者!
(D)丁之 D 地
共有物分割判決屬於「形成判決」,於判決確定時,丁直接取得單獨所有權(不需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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