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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體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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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臺北縣立高中職 97 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體育)#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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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臺北縣立高中職 97 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體育)#903 |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臺北縣立高中職 97 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體育)#903
年份:
97年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38.在桌球比賽中,選手發球時應該至少將球自手掌上拋多少公分,才可達到合法的發球動作?
(A)14公分
(B)15公分
(C)16公分
(D)17公分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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