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88條第1項: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即錯誤之撤銷係表意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即可,故係一單獨行為。
38.錯誤之撤銷,為下列何種法律行為? (A)單獨行為(B)契約行為(C)要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