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39 下列何者非刑法上之公務員? (A)公立醫院聘用而不任主管職之醫師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