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人民本於行政處分,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應如何執行?
(A)由原處分機關強制執行
(B)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C)移送普通法院強制執行
(D)移送行政法院強制執行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8), B(6470), C(70), D(155), E(0) #189838
統計: A(188), B(6470), C(70), D(155), E(0) #189838
詳解 (共 8 筆)
#1231144
執行機關-行政執行法§4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
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60
0
#1232279
36 人民本於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逾期不履行,則應如何執行?
(A)由原處分機關強制執行
(B)移送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C)移送普通法院強制執行
(D)移送行政法院強制執行
(A)由原處分機關強制執行
(B)移送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C)移送普通法院強制執行
(D)移送行政法院強制執行
答案:A
17
1
#1232281
17 下列關於行政執行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得由原處分機關自行執行之
(B)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
(C)執行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於執行期間屆滿後即應停止執行
(D)義務之履行經證明為不可能者,執行機關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A)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得由原處分機關自行執行之
(B)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
(C)執行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於執行期間屆滿後即應停止執行
(D)義務之履行經證明為不可能者,執行機關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答案:D
14
1
#860201
第4條(執行機關)第12條(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事件之辦理)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由行政執行處之行政執行官、執行書記官督同執行員辦理之,不受非法或不當之干涉。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由行政執行處之行政執行官、執行書記官督同執行員辦理之,不受非法或不當之干涉。
7
1
#242918
應該是用行政執行法第4條+第12條比較完整:)
7
0
#216299
行政執行法第十二條
7
1
#3316209
(B)選項請更正為「行政執行署各分署」
為配合法務部及所屬機關之組織調整,自101年起,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行政執行處改制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