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行政處分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其效力如何?
(A)有效
(B)經補正後有效
(C)無效
(D)一部有效,一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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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0), B(67), C(3491), D(117), E(0) #242294
統計: A(120), B(67), C(3491), D(117), E(0) #242294
詳解 (共 4 筆)
#4391734
行政程序法
第 111 條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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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914
行程法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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