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以下何者非洗錢防制專責主管之業務?
(A)規劃洗錢防制相關之教育訓練
(B)督導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監控政策
(C)發展防制洗錢計畫
(D)確認防制洗
錢相關法令之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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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91), B(313), C(643), D(193), E(0) #2068065
統計: A(1391), B(313), C(643), D(193), E(0) #2068065
詳解 (共 5 筆)
#5618421
教育訓練是由金管會認可的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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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1529
專責主管與「教育訓練」(除了每年要參加12小時教育訓練)有關應該是在
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9條 第3項裡
銀行業及其他經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專責人員及國內營業單位督導主管,每年應至少參加經第七條第一項專責主管同意之內部或外部訓練單位所辦十二小時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教育訓練,訓練內容應至少包括新修正法令、洗錢及資恐風險趨勢及態樣。當年度取得本會認定機構舉辦之國內或國際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證照者,得抵免當年度之訓練時數。
沒有需要規劃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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