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試題_政風、地政: 1 .政府採購法規 2 .民法#136986
年份:114年
科目:國營事業◆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39.甲將對乙之價金債權讓與丙並已通知乙,乙就買賣契約中有瑕疵給付而對甲行使價金減少之請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原得對抗甲之事由,皆得對抗受讓人丙
(B)基於債之相對性,讓與後不得對丙主張
(C)乙只能就對甲存有之債權行使抵銷,其餘請求權於讓與後消滅
(D)價金減少之請求,須於債權讓與時得丙之同意始得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