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試題_政風、地政: 1 .政府採購法規 2 .民法#136986
年份:114年
科目:國營事業◆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44.甲男活潑可愛,A和B除了認其為乾兒子外,想進一步收養其為養子。請問同時收養之效力為何? (A)無效 (B)有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