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針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裁處,下列何者擁有救濟之管轄權? (A) 地..-阿摩線上測驗
3F
|
4F 小明 小五上 (2021/04/08)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55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55 條 I. 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5日內聲明異議。 II. 聲明異議,應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為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58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58 條 受裁定人或原移送之警察機關對於簡易庭就第45條移送之案件所為之裁定,有不服者,得向同法院普通庭提起抗告;對於普通庭之裁定,不得再行抗告。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59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59 條 I. ...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