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下列關於國小行政人員的敘述何者錯誤?
(A)校長為專任
(B)總務主任為專任
(C)主計人員為專任
(D)幹事、護士為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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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 B(1257), C(191), D(216), E(0) #1316355

詳解 (共 4 筆)

#1400450

可參考  國民教育法 第十條有詳細規定喔!!


法規名稱:國民教育法 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 修正 )
 
 
第 10 條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
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
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視規模大小,酌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
處或教導處、總務處,各置主任一人及職員若干人。主任由校長就專 任教師中聘兼之職員由校長遴用,均應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核備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輔導室或輔導教師。輔導

室置主任一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由校長遴選具有教育熱忱與專業知
能教師任之。輔導主任及輔導教師以專任為原則

 
 
所以   學務 教務  總務等主任  是以教師身任""兼任""喔!!
 
而輔導室主任 及輔導教師 則是專任制~~   以上  希望能幫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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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449
基本上,除了人事主任之外,其他處室的主任還是會去兼課,只是課堂數很少,所以不是專任。
"專任"的意思 是指 只要做好自己的業務,其他事情不用特別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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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354
想請問總務主任是?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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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376
我也想知道 感覺是兼任?因為實習學校總務主任還是要負責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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