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4/09/18)是非題 351-400#131454
年份:114年
科目: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394機關辦理採購,屬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之部分,其預估金額達採購金額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分別辦理採購確有重大困難之虞,必須與其他部分合併採購者,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6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