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之規定,有關修憲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修憲案如由人民連署提出,應由立法院複決之
(B) 修憲案如由人民連署提出,無須複決
(C) 修憲案之複決為法定任意程序,由人民決定是否採行
(D) 修憲案提出後須經定期公告後方得複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08), B(133), C(681), D(9680), E(0) #355741
統計: A(1108), B(133), C(681), D(9680), E(0) #355741
詳解 (共 6 筆)
#912052
憲法增修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96
0
#1257052
提議 出席 決議 -> 1 3 3
公告 半年 3月內複決
半加半
21
1
#731888
請問如果是由人民連署提出修憲案,後續程序為何?請告知出處,謝謝。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