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之規定,有關修憲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修憲案如由人民連署提出,應由立法院複決之
(B) 修憲案如由人民連署提出,無須複決
(C) 修憲案之複決為法定任意程序,由人民決定是否採行
(D) 修憲案提出後須經定期公告後方得複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08), B(133), C(681), D(9680), E(0) #355741

詳解 (共 6 筆)

#912052
憲法增修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96
0
#737025
增修條文第 1 條  中華民國自由...
(共 6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3
0
#1257052
提議 出席 決議 -> 1 3 3 
公告 半年 3月內複決 
半加半
21
1
#3328270
41提 43出 43決半年 半數
(共 1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731888

請問如果是由人民連署提出修憲案,後續程序為何?請告知出處,謝謝。

2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08215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
(共 2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