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總機構在日本之日商甲公司為從事營業活動之目的,在臺北市與臺中市各設有
一建築工程場所,其營利事業所得稅應如何辦理完稅?
(A)各建築工程場所分別向營業登記地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報
(B)由設於臺北市建築工程場所彙總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報
(C)由委任會計師代表向其加入執業區域之省(市)會計師公會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報
(D)依就源扣繳方式完稅,免辦理結算申報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1、 題示該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其於...
未解鎖
67.5.5台財稅第32861號:境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