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公職◆民法概要
>
97年 - 9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純選擇)#9511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9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純選擇)#9511 |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9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純選擇)#9511
年份:
97年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4 甲遊民占用乙公家已經荒廢多時的空屋居住,乙得否向甲主張使用利益的不當得利?
(A)不可以,因為甲所得利益已不存在
(B)不可以,因為甲根本無能力租屋,所以並無整體財產上的費用節省獲利
(C)不可以,因為乙無損害
(D)可以,因為乙有無使用該空屋之計劃,在所不問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