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
111年 - 111 專技普考_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11876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111 專技普考_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11876 |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111 專技普考_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11876
年份:
111年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4 甲公司和乙公司合併後另設立丙公司,甲公司合併前有應納地價稅,乙公司合併前有應退營利事業所得稅, 合併前兩公司之應納和應退稅捐如何處理?
(A)應納之地價稅由甲公司繳納
(B)應退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退還乙公司
(C)應納之地價稅由丙公司繳納,應退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退還丙公司
(D)應納之地價稅由丙公司繳納,應退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退還乙公司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Stuart
B1 · 2022/11/23
推薦的詳解#5664556
未解鎖
稅捐稽徵法 第 15 條 營利事業因...
(共 16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Moomin
B2 · 2022/11/30
推薦的詳解#5669404
未解鎖
第十五條(因合併而承受之納稅義務) 營利...
(共 7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