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下列何者非我國憲法保障工作權之說明?
(A)人民為謀生職業之正當工作,均應受國家之保障
(B)人民具有選擇一定營業為其職業之自由
(C)職業選擇之自由,並不包括選擇營業對象之自由
(D)人民具有選擇職業範圍與工作方法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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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5), B(76), C(4247), D(107), E(0) #132051

詳解 (共 6 筆)

#407248
不過釋字514解釋理由書表示:「人民營業之自由為憲法第十五條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之一 項內涵。基於憲法上工作權之保障,人民得自由選擇從事一定之營業為其職業,而有開業、停業與否及從事營業之時間、地點、對象及方式之自由;基於憲法上財產 權之保障,人民並有營業活動之自由,例如對其商品之生產、交易或處分均得自由為之。」

也就是說本題答案沒錯
而是同學的資料可能有點誤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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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245
所以C是對的囉!!

因為樓上同學提供的資料說:憲法上所保障的工作權之「選擇職業的自由」,並不包含「選擇營業對象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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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9673
= =樓上 看清楚最佳解裡的釋字514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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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9775
請問那C現在是對的嗎?
本題的正解又是哪個選項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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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159
對象的意思是不是指,我的店,不賣給"外國人"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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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132
原本題目:4.下列何者非我國憲法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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