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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93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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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93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06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93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06
年份:
93年
科目:
公職◆憲法
4.依憲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規定,本憲法規定之事項,有另定實施程序之必要者,應如何處理?
(A)以法律定之
(B)以特別命令定之
(C)以法規命令定之
(D)以增修條文定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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