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老王因細故對小李動手,造成小李左肩瘀青腫痛,事後小李不接受老王的道歉,堅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下列有關本事件的敘述何者正確?
(A)小李必須先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B)老王不得聘請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C)法院必須要主動調查和蒐集證據
(D)老王在判決前可向法院聲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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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5), B(28), C(107), D(3884), E(0) #229354

詳解 (共 10 筆)

#738002
普通傷害屬告訴乃論...所以小李可以只提民事賠償而不提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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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006
民事訴訟法第377條
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亦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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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112
第 377-2 條當事人有和解之望,而一造到場有困難時,法院、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得 依當事人一造之聲請或依職權提出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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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700

(A)沒有強制必須先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大部分的人會刑事附帶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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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786

(C)法院調查證據必須基于當事人的申請,法院不能主動依職權進行調查,法院調取的證據屬于申請一方的證據,有利于保持法官的中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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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5862

(A)小李必須先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沒有強制刑事
(B)老王不得聘請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可

(C)法院必須要主動調查和蒐集證據---不主動

(D)老王在判決前可向法院聲請和解---和解隨時都可以,好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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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557

打人...算是民事????傷害不是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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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6587
提告的人還主動提和解…瞎
應該是被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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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0529

普通傷害屬「告訴乃論」小李可以只提民事賠償而不提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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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932

B) 民事訴訟不能請律師只能請訴訟代理人  不對嗎 = =?

 

D)不是調解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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