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皮爾斯 ( Peirce , C.S. ) 將符號分成三類:肖像 ( icon )、指標 ( index )、記號 ( sign ), 他認為符號是由其指涉物來決定,下列何者是他的正確理論?
(A) 擁有客體的某種特性之符號稱之為記號
(B) 物體表象與非物體表象之關聯的符號稱之為記號
(C) 物體本身或與物體有實質關聯的符號稱之為指標
(D) 依照一般習慣解釋為表示某件事物的符號稱之為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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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 B(95), C(214), D(45), E(0) #694950

詳解 (共 2 筆)

#1627233
美國的哲學家皮爾斯則將符號分成三類: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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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522
  • 皮爾斯(符號學之父),將符號分為三種層次:
  • 像似符號/肖像/圖像(Icon)

像似符號與指涉的「對象」樣貌接近,例如狗狗的圖示就會讓輪廓像狗;照片也可以視為一種像似符號,而語言中的「狀聲詞」也算是一種像似符號。像似符號所代表的對象相對具體明確,在詮釋上通常也是被詮釋為對象本身,因此算是最常被運用的符號類型

  • 指示符號/指標/符號(Index)

指示符號與指涉的「對象」有某種關聯,而我們在解讀時是基於這種關聯來了解指涉的對象為何。例如「貓尾巴」是「貓」的一部分,但我們看到這個符號時,可能就會將指涉的對象理解為「貓」而非「貓尾巴」(如果理解為貓尾巴,就是像似符號了)。

也可能是方向/概念上的關聯,例如「向右箭頭」代表的就是「某個東西在右方」,而通常不會只把這個箭頭理解為箭頭。

  • 規約符號/象徵/約定俗成的記號(Symbol)

指示符號與指涉的「對象」本身毫無關聯,我們是透過某種機制(習慣或社會文化等等)將兩者連結在一起,所以和前兩者符號不同,如果沒有特別學習這種機制,就難以辨識規約符號。

例如電腦裡許多應用程式的圖示,大多是一種規約符號,我們是用久了才知道哪個圖示對應到哪個應用程式;「禁止標誌/叉叉」也是一種規約符號,我們是被社會化以後才知道它代表著禁止的意涵;「紅色」代表危險,「綠色」代表健康,也算是一種規約。

 

資料來源:https://www.yottau.com.tw/article/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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