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下列何者非行政法上保護人民信賴之方式?
(A)使人民參與法規審議
(B)制定過渡條款
(C)補償信賴利益
(D)避免影響人民依法所取得法律上地位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35), B(274), C(121), D(717), E(0) #2910701
統計: A(2135), B(274), C(121), D(717), E(0) #2910701
詳解 (共 6 筆)
#5676810
J589
如信賴利益所依據之基礎法規,其作用不僅在保障私人利益之法律地位而已,更具有藉該法律地位之保障以實現公益之目的者,則因該基礎法規之變動所涉及信賴利益之保護,即應予強化以避免其受損害,俾使該基礎法規所欲實現之公益目的,亦得確保。
J525
其因公益之必要廢止法規或修改內容致人民客觀上具體表現其因信賴而生之實體法上利益受損害,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俾減輕損害,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
38
0
#5473726
行政程序法 第 154 條
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外,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載明下列事項
一、訂定機關之名稱,其依法應由數機關會同訂定者,各該機關名稱。
二、訂定之依據。
三、草案全文或其主要內容。
四、任何人得於所定期間內向指定機關陳述意見之意旨。
這一條不是 「使人民參與法規審議」 嗎 ?
19
0
#6021366
保障人民之信賴方式有三:
1.財產補償
2.存續保障
3.制定過渡條款
補充(D)選項
釋字525號解釋(節錄):人民對於公權力行使結果所生之合理信賴、法律自應予以適度之保障,此乃信賴保護原則之法理基礎
12
0
#5774779
(A)選項 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