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匪夷所思的題目,希望以後不要出這種模稜兩可的題型ˋˊ。
也和6F有同樣疑問,
(D)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訴願人之申請 行言詞辯論,否則其程序即不合法 --->照法條上①沒錯ㄚ。(答案給D)
若照13F所言[ 訴願法第65條言詞辯論的方式給了兩種,但D選項只給一種,當然錯] -->(?) 那麼....
(C)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得指定委員聽取訴願人到場之陳述,"無須親自聽取" -->是法條文字所無,理當也錯(?!)
之前以為(訴願64)是說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可以指定委員到場聽取,但不代表主任委員本人不需要去,而是要納入更多人參與而已。T....
之前以為(訴願64)是說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可以指定委員到場聽取,但不代表主任委員本人不需要去,而是要納入更多人參與而已。T.T
(D)選項法條雖然係規定「應」,惟學者多認為該條應屬「訓示規定」,訴願審議委員會仍得依職權勘酌是否有言詞辦論之必要。
我看到的解題書是這麼寫的,它是參考陳敏、吳志光的見解。
分成三個面向去看的話:
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訴願人之申請,得依職權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其代表人、訴願代理人、輔佐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派員於指定期日到達指定處所言詞辯論。
受理訴願機關應依參加人之申請,得依職權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其代表人、訴願代理人、輔佐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派員於指定期日到達指定處所言詞辯論。
受理訴願機關於必要時,得依職權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其代表人、訴願代理人、輔佐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派員於指定期日到達指定處所言詞辯論。一種依法你可以申請,但我可以決定要不要做的概念;沒寫死,當然談不上合不合法?
40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願就書面審查決定之 (B)訴願人或參加人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