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依訴願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不得提起訴願?
(A)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
(B)各級地方自治團體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
(C)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
(D)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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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22), C(19), D(60), E(0) #316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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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769
(D)訴願法第2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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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5074

訴願法第 1 條

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同。

第 2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

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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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832301
未解鎖
4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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