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簡易第一審案件、交通裁決、保全程序、收容事件.....等民/刑事都是三級三審。
行政訴訟「三級二審」新制,在現有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外,於地方法院設行政訴訟庭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及交通裁決事件的第一審為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二審(終審)為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的第一審為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終審)則為最高行政法院。
40.現行行政訴訟採取的審級制度為:(A)三級三審(B)三級二審(C)二級二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