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運動產業指提供民眾從事運動或運動觀賞所需產品或服務,或者促進運動推展之支援性服務,而具有增進國民身心健康、提升體能及生活品質,請問不包含以下哪一項產業?
(A)運動旅遊業
(B)運動健身產業
(C) 電子競技業
(D)運動博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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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4), B(588), C(240), D(501), E(0) #2301402

詳解 (共 4 筆)

#4897320
本條例所稱運動產業,指提供民眾從事運動或運動觀賞所需產品或服務,
或可促進運動推展之支援性服務,而具有增進國民身心健康、提升體能及
生活品質之下列產業:
一、職業或業餘運動業。
二、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
三、運動傳播媒體或資訊出版業。
四、運動表演業。
 五、運動旅遊業。 六、電子競技業。 七、運動博弈業。
八、運動經紀、管理顧問或行政管理業。
九、運動場館或設施營建業。
十、運動用品或器材製造、批發及零售業。
十一、運動用品或器材租賃業。
十二、運動保健業。
十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產業。
前項各款產業內容及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各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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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635
所稱運動產業,指提供民眾從事運動或運動觀...
(共 30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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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5575
運動產業,指提供民眾從事運動或運動觀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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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6133

(C) 電子競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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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209778
未解鎖
所稱運動產業,指提供民眾從事運動或運動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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