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自核發時起生效,於聲請人撤回通常保護令之聲請、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
法院為保護被害人,得於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暫時保護令。
聲請人於聲請通常保護令前,聲請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其經法院准許核發者,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之聲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50071&flno=16
40. 下列何者非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9條規定之民事保護令? (A)暫時保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