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雷特症(Rett Syndrome)兒童在出生時?
(A)有發育不良的小腳
(B)有明顯的小頭
(C)有嚴重智障
(D)身心發展正常
統計: A(27), B(151), C(115), D(1039), E(0) #178872
詳解 (共 5 筆)
蕾特氏症罹患率約0.65/10,000左右,發生之症狀可分為四期:
-
第一期(六個月~一歲半,早期):
嬰兒於6~18個月前通常發展正常,患嬰於此年齡期之症狀通常會被忽略,父母開始會覺得嬰兒目光不注視外界人物,逐漸對玩具不感興趣。父母若回朔嬰兒早期時,會感知嬰兒很安靜、乖巧,也有母親會覺得病嬰特別喜好搓手,另外也注意到頭圍成長趨緩。 -
第二期(一~四歲,發展明顯遲緩及退化期):
患童會顯現快速退化及發展遲緩現象,包括語言表達逐漸喪
失,呈現洗手、捻手、搓手等刻板動作,偶而的將手無理由的放在背後觸摸,握緊手、張手等,有的患童會呈現吐舌、陣發喘氣、睡眠不安或走路開始不穩,頭圍明顯成長趨緩。 -
第三期(二~十歲,幼稚園至國小年齡之穩定期):
患童呈現失用症,不會使用正常力量的肢體;躁動、愛哭、
自閉性較以前不明顯,且對外界事物較感興趣,語言溝通較進步,此時期可維持相當長的時間。 -
第四期(五~二十五歲,運動退化之晚期):
患童通常於十歲左右產生動作失能現象,逐漸呈現不能走路,有些患童因下肢呈強直,需坐輪椅,但認知、語言溝通及手部動作較穩定,注視他人能力仍能維持,不過有些患童出現脊椎側彎。
http://www3.vghtc.gov.tw:8082/ped/rett/rett.htm
(一). 必備性標準 (Necessary Criteria)
產前和周產期明顯正常
出生後6個月心理動作發展正常 (也可能正常發展至18個月大) 。
出生時正常的頭圍。
在5個月到4歲間,頭部發育減緩。
在6個月到30個月間, 喪失已具備之目的性的手部技能,暫時伴隨溝通功能失調和社交退縮行為。
嚴重的表達性和接受性語言障礙的發展,呈現明顯嚴重的心理動作障礙。
目的性的手部技能喪失後,出現刻板的手部動作,如擰、扭、緊握、拍手、敲打、舔、洗、搓等自發性動作。
在1歲到4歲間,出現步伐失用症和軀幹失用/ 運動失調現象。
試驗性診斷, 直到2至5歲。
(B)有明顯的小頭
是小頭症嗎???^^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