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下列有關民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對話為要約者,非立時承諾,即失其拘束力
(B)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C)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
(D)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視為其契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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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9), B(280), C(1113), D(2309), E(0) #329491

詳解 (共 10 筆)

#293069
(D)  『推定』其契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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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878
第一百五十六條:對話為要約者,非立時承諾,即失其拘束力 。
第兩百二十二條: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
第兩百三十七條: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 。
第兩百四十八條: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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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954
第 248 條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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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144
推定可以舉反證推翻,視為不可推翻--視為契約成立,那被騙的就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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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265

契約成立→民§345

民§248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契約成立

民§237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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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661
(A) 要約:為締結契約的意思表示
   民法156條:對話為要約者,非立時承諾,即失其拘束力
(D)『推定』其契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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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097
樓上好像誤會「視為」的意思了~視為才是不...
(共 3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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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981
第 222 條 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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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011
民法第七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這個就是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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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595
有關民法之敘述:(A)對話為要約者,非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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