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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第 57 條(勞工年資之計算)
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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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對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年資規定,何者錯誤? (A)勞雇雙方於定期契約屆滿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10。 (B)勞工工作年資不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57以。 (C)勞雇雙方於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10。 (D)事業單位轉讓時,新舊雇主商定留用的勞工,其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20。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五等#6796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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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條(工作年資之合併計算)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第 20 條(改組或轉讓時勞工留用或資遣之有關規定)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其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41 以下對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年資規定,何者錯誤? (A)勞雇雙方於定期契約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