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內勤_櫃台業務、郵務處理: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28134
年份:104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41.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6 歲小孩到郵局買郵票,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B) 7 歲小孩到郵局寄掛號信函,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C) 12 歲小孩到郵局寄包裹,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D)未滿 7 歲小孩沒有父或母陪同,對郵局所為郵政事務之行為無效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郵政法 第 十二 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
未解鎖
法規名稱:郵政法 修正日期:民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