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依行政執行法規定,有關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下列何者屬間接強制方法?
(A)扣留
(B)進入
(C)怠金
(D)斷絕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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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3), B(33), C(1152), D(347), E(0) #2444401
統計: A(133), B(33), C(1152), D(347), E(0) #2444401
詳解 (共 4 筆)
#4264474
第 28 條
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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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2464
代怠:間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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