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摩友解釋, 這樣就不會一頭霧水,
迷惘, 迷或 ~~
刑法第 23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A) 已非現在不法侵害
(D) 有實務見解:52年臺上字103號,強吻使女方無法呼救,故咬舌並非防衛過當
42 下列何種情況屬於刑法第 23 條對於現在不法侵害之反擊? (A)甲面對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