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2 下列何者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時,應由法務部裁處罰鍰?
(A)公立小學校長
(B)本俸六級以上檢察官
(C)縣議員
(D)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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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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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嗶嗶 國三下 (2021/09/2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0 條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所定之罰鍰,由下列機關處罰之。依法代理執行公職人員職務之人員,亦同:一、監察院:(一)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至第八款之人員。    (第二條第一項:      一、總統、副總統。      三、政務人員。      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      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      七、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八、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秘書長與該等職.....看完整詳解
4F
萬年烤牲 大二上 (2022/06/04)
比較重要高官的職位才是由監察院
(法官、檢察官、專科以上校長等等)
其他小咖角色法務部即可
5F
國一下 (2022/11/06)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0條第1項:第16條至第18條所定之罰鍰,由下列機關處罰之。依法代理執行公職人員植物之人員,亦同:
一、監察院:
(一)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至第八款之人員。
      總統、副總統、政務人員、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C)、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D)、執行長、秘書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二)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或相當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產生之鄉(鎮、市)級以上各級政府機關首長。
(三)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專科學校以上學校校長及附屬機構首長。
(四)第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本俸六級以上之法官、檢察官(B)
(五)第二條第一項第十款少將編階以上之人員。
(六)本款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二、法務部:前條以外之公職人員(A)及其關係人。

6F
不考上不行啊... 高一下 (2023/06/2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其範圍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 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 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 七、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八、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秘書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九、法官、檢察官、戰時軍法官、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及檢察事務官。 十、各級軍事機關(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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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下列何者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時,應由法務部裁處罰鍰? (A)公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