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關於罰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最低額為新臺幣 1,000 元以上
(B)應於裁判確定後 6 個月內完納
(C)期滿而不完納者,強制執行
(D)應強制執行者,如已查明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時,得逕予易服勞役
統計: A(193), B(1000), C(118), D(519), E(0) #1707864
詳解 (共 9 筆)
刑法 第 42 條
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二個月內完納。
刑法41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刑法42
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二個月內完納。期滿而不完納者,強制執行。其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但依其經濟或信用狀況,不能於二個月內完納者,得n許期滿後一年內分期繳納。遲延一期不繳或未繳足者,其餘未完納之罰金,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依前項規定應強制執行者,如已查明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時,得逕予易服勞n役。22 關於罰金易服勞役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 2 個月內完納。期滿而不完納者,強制執行。其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
(B)易服勞役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 1 日。但勞役期限不得逾 1 年
(C)易服勞役期間逾 1 年後,仍得以提供社會勞動 6 小時折算 1 日的方式,易服社會勞動
(D)易服勞役不滿 1 日之零數,不算
38 刑法關於易科罰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
(B)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
(C)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者,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D)易科罰金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情形,一律不得適用
39 關於易科罰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
(B)得否易科罰金,由執行檢察官決定
(C)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即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D)易科罰金旨在防止短期自由刑之流弊,並藉以緩和自由刑之嚴厲性
19 關於易科罰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易科罰金時,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
(B)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C)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即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D)易科罰金改易服社會勞動之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易刑處分,又稱換刑處分,因某種法定事由,不執行其宣告刑,准以其他刑罰或處分代替:
1. 易科罰金: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6月以下宣告者 // 定額罰金制
2. 易服勞役:罰金於判決後2個月內完納 // 不能完納者,得期滿後1年內分期繳納 // 強制執行或逕予易服勞役//易服勞役不滿一日之零數,不算 // 要用錢(1000.2000.3000)來換的話,勞役期限不能超過一年
3. 易服社會勞動:6小時折算1日 // 上述的易服勞役期間不超過一年,才可以社會勞動喔
4. 易以訓誡: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在道義上顯可宥恕
以上執行完畢者,其所受宣告之刑,以已執行論。
關於易服社會勞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是一種保安處分
(B) 是一種機構內處遇
(C) 等於舊法中的易服勞役
(D) 是短期自由刑的替代刑
第 33 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
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A),以百元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