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接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第 5 期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_第二節#126033
年份:114年
科目: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42.有關財政部賦稅署於2005年公布的信託契約形式態樣及其稅捐核課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信託契約有明定特定之受益人,委託人無保留指定受益人及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則此種信託態樣屬於他益信託
(B)信託契約雖未明定特定之受益人但有範圍及條件,同時委託人無保留指定受益人或分配、處分信託利益之權利,則此種信託態樣屬於他益信託
(C)信託契約未明定特定之受益人,也沒有明定受益人的範圍及條件,則此種信託態樣屬於自益信託
(D)信託契約有明定特定之受益人,但委託人有保留變更信託財產營運範圍、方法之權利,則此種信託態樣屬於自益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