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臺灣銀行 108 年新進人員 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78636
年份:108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42.甲為償付債款,簽發金額為 5 萬元之支票予乙。乙為確保債權,要求丙擔任保證人。丙於該支票背面簽名並載明保
證字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應與甲負同一責任
(B)於該支票不獲清償時,丙得主張票據法之先訴抗辯權
(C)丙僅對該支票一半金額部分負票據保證人責任
(D)丙應負背書人之責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因支票無保證制度,而丙在支票背面簽名,應...
未解鎖
最高法院五十三年台上字第一九三○號判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