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下列何者不屬之?
(A)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
(B)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C)期限
(D)代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39), B(299), C(183), D(2730), E(0) #399966

詳解 (共 7 筆)

#569394

行政處分的附款:

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

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期限、

條件、

負擔。

109
0
#625797
附款之意義:
添加於行政處分用以補充或限制行政處分效力之條款。
ex:甲申請設立工廠,乙行政機關同意,可是乙規定甲要5月1號才可以開始。這個5月1號就是個"附期限",這個期限就是一個"附款"。即行政機關同意設工廠主要的行政處分之效力,必須是在5月1號才能開始。
 
出處:陳治宇老師課堂筆記+講解
37
0
#4562736

第 93 條

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

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

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前項所稱之附款如下︰

一、期限。

二、條件。

三、負擔。

四、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五、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

11
0
#2648492
行政程序法93條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
(共 13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766459
請參行程法第93條
6
0
#592444
附窾是什麼意思?
1
2
#1486686


1
2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624875
未解鎖
附款之意義:添加於行政處分用以補充或限制...
(共 18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