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有關證券經紀商對違約處理說明,甲、委託人違約時,證券經紀商立即代辦交割手續;乙、向 證券交易所提違約申報;丙、同一委託人買進及賣出有價證券均未履行交割義務時,應合併申 報違約,以上何者為真?
(A)甲、乙
(B)甲、丙
(C)乙、丙
(D)選項ABC皆非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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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1), B(49), C(212), D(161), E(0) #2060824

詳解 (共 3 筆)

#5550008
甲、委託人違約時,證券經紀商立即代辦交割手續=>正確
乙、向證券交易所提違約申報=>正確
丙、同一委託人買進及賣出有價證券均未履行交割義務時,應合併申報違約=>應分別申報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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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1588
證券經紀商違約處理作業: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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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8810

同一委託人委託買進及賣出有價證券均未履行交割義務時,證券經紀 商仍應分別申報違約,並就代辦交割所受之證券或價款全數委託其他 證券經紀商予以處理不得自行沖抵。但同一違約申報日之同帳戶、同 種類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得就同數額部分為買賣相抵之方式處理。 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違約處理適用前項規定,其違約申報無須取消 已申報之當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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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572078
未解鎖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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