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網的規範意義(二):嘗試攔網、完成攔網
壹、前言接續前篇文章(攔網的規範意義(一):攔網動作的定義),本文重點在於說明排球規則中幾個關於攔網動作的名詞─試圖攔網、完成攔網。
貳、名詞解析攔網動作在規則上的定義,根據規則14.1.1,為「球員靠近球網,在高於網帶處阻擋對方來球的行為,此與球員觸球的高度是否高於網帶無關,只有前排球員可以完成攔網,惟觸球時,身體的一部分必須高於球網。」 (註1)國際排球規則於14.1.2和14.1.3,又進一步對攔網動作作更細膩、補充的規定。
一、嘗試攔網 (Block attempt)
14.1.2:「A block attempt is the action of blocking without touching the ball.」
所謂嘗試攔網,或者有翻譯為試圖攔網、意...
所謂嘗試攔網,或者有翻譯為試圖攔網、意圖攔網,就是指有攔網動作的外觀,包括主觀上球員是在阻擋來球,客觀上1.球員靠近球網2.動作是在阻擋對方來球,但球員並沒有觸碰到球。
因此,嘗試攔網,可以說是一個完整的攔網動作的「前階段」動作。
應注意的是,所謂嘗試攔網,一定仍要出於「阻擋的意圖」,若是出於「攻擊的意圖」,那是「嘗試攻擊」,而不是嘗試攔網。
二、完成攔網 (Completed block)
14.1.3:「A block is completed whenever the ball is touched by a blocker.」
嘗試攔網是攔網動作的前階段,當球碰到「嘗試攔網者」(即14.1.3所稱的blocker),一個完整的攔網動作即告完成。
當然,當球觸碰到嘗試攔網者時,嘗試攔網者身體一部分必須要高於球網,因為這是攔網動作的要件之一。若否,嘗試攔網者觸球的動作,將不會被定性成是完成攔網,而只能定性成一般的擊球。
参、嘗試攔網和完成攔網的規範意義
兩者的差異,除在於是一個完整攔網動作的不同階段外,對於這不同的階段,也有不同的規範意義,包括:
一、自由球員不可以嘗試攔網
14.6 BLOCKING FAULTS14.6.6:「A Libero attempts an individual or collective block.」
亦即,自由球員的嘗試攔網,無論是個人嘗試攔網,或是參與集體攔網(註2),都是犯規行為。蓋自由人的本質在於防守,且自由人是特別設置的角色,在規則上有許多優惠性的待遇,基於例外從嚴的原則,故自由人亦有相當多的限制(註3),不可以嘗試攔網即是一個。
二、後排球員和自由球員不可以完成攔網
14.6 BLOCKING FAULTS14.6.2:「A back-row player or a Libero completes a block or participates in a completed block.」
自由球員不可以嘗試攔網,舉重明輕,自然不可以完成攔網。攔網動作具有濃厚攻擊性,在分類上通常被定性為攻擊技術。為配合排球運動區分前後排球員的特點,且為維持攻守的平衡、排球比賽的可看性(攻防轉換),故規定後排球員不可以完成攔網,以免出現大量球員在前排攔網,而無人防守的局面。
三、後排球員可以嘗試攔網
雖然規則未有明文後排球員可以嘗試攔網,但是可以從14.6.6和14.6.2的反面推論得出此結論。也就是,在攔網的犯規中,並沒有說後排球員不能嘗試攔網。且攔網的定義,並不包括要是「前排球員」。
之所以允許後排球員嘗試攔網,是因為嘗試攔網並未有實際的觸球,對於攻守平衡的排球政策要求並沒有什麼牴觸,且因為後排球員不可以完成攔網,縱使允許其嘗試攔網,基於實益的考量,也很少會有後排球員去嘗試攔網。因此,不把後排球員嘗試攔網當成犯規動作,實際上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實務上,也不時可以見到後排插上的貳傳手,在球直接接過網時,會利用嘗試攔網(即攔網技術中的「假攔網」)去干擾對手、迷惑對手,使對手不能直接的打探頭球。當然,若是後排嘗試攔網者觸碰到球,就是一個犯規的攔網動作。
下列哪一個後排球員的動作違規?(A) 在3 公尺線前做低手傳球 (B) 協助攔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