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下列何者非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定期契約類型?
(A)特定性工作
(B)季節性工作
(C)繼續性工作
(D)臨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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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4), B(414), C(3571), D(842), E(0) #153979

詳解 (共 3 筆)

#230155


 (C)繼續性工作 -不定期契約<原則>

                            

                                定期契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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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678

下列何者非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定期契約類型?
(A)定性工作 (B)節性工作 (C)繼續性工作 (D)時性工作
~解析 :
一、勞動基準法第9條 ( 定期勞動契約與不定期勞動契約 )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時性期性、節性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90日,前後契約 間斷期間未超過30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 [ 特技不適用 ]
 二、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時性期性、節性定性工作,依左列規 定認定之:
一、時性工作:係指法預期之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 → [ 零;無 ]

二、期性工作:係指預期於6個月內完成之繼續性工作。
三、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繼續 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9個月以內者。 → [ 忌酒 ]

四、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1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 特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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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168
(A)特定性工作: 一般而言是指營造業有工期之工作,或公司承包的維修、保養工作等。
(B)季節性工作:
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
(C)繼續性工作:
  乃指勞工所擔任之工作,對於該事業單位之業務性質與經營運作,具有持續性之需要而言。
(D)臨時性工作:
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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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69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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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所述,「非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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