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A主張行政機關違法沒入其飼養之犬,A 欲要求行政機關返還該犬,A 應提起何類型之訴訟以求救濟?
(A)一般給付之訴
(B)確認之訴
(C)課以義務之訴
(D)撤銷之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15), B(111), C(299), D(2448), E(0) #284898

詳解 (共 10 筆)

#227526
依題意中,違法沒入其飼養之犬,性質上是屬於沒入處分(行政罰法第1
條參照),自可提起訴願,撤銷訴訟以資救濟。
上開情形,另有學者認為違法之事實狀態繼續存在,且有除去之可能
,自可結果除去請求權之給付訴訟以資解決,惟實務上並不承認有此
項請求權存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訴字1859號參照)。
108
9
#2406373

原告想要排除違法「沒入處分」侵害:走撤銷訴願、撤銷訴訟(訴願1、行訴4)。

原告想要回小狗(請求回復其物):有處分基礎(即沒入處分)走撤銷訴訟合併請求回復原狀(行訴4、196);無處分基礎才是提起ㄧ般給付訴訟(行訴8)。

(故D選項有瑕疵,行訴4應加上196才能要回小狗)

44
0
#423206
第 8 條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 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因公法上契約發生 之給付,亦同。 前項給付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依第四條第一項 或第三項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原告未為請求者,審判長應告以得 為請求。

所以是打撤銷訴訟,一併提起給付訴訟
32
4
#230206
先打撤銷訴訟 並提 一般給付訴訟...打撤銷的確給不會還你..@@"
19
4
#869756
精確點來說,是"受處分人認為該處分違法",就打撤銷,而不管行政處分本身究竟當下合不合法,因為這是交由法院來審有無理由的範圍。所以如果受處分人都認為該處分合法,自然就不會去提訴訟。
19
0
#808460
違法沒入的行政處分,打撤銷訴訟
16
0
#228146
提撤銷,狗還是沒還回來阿!! D的選項,...
(共 3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709422
沒入為行政處分,所以打撤銷訴訟,
之後根據行訴8條2的「法定訴之客觀合併」,以撤銷訴訟為因,一般給付訴訟為果形成結合關係
14
0
#825049

請問~

此題關鍵字為"違法"

故對"違法"的沒入(行政處分)=>打撤銷訴訟

那如果是對"合法"的沒入不服時,那該如何救濟呢?~此時能用一般給付訴訟救濟之?

謝謝!

6
0
#577860
以行訴第八條看是提起撤銷訴訟合併請求給付,那a也不算錯吧???
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