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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地政:2.民法#60307 | 科目:國營事業◆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地政:2.民法#60307

年份:105年

科目:國營事業◆民法

43. 有關遺囑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
(B)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C)代筆遺囑,應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見證人為之
(D)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自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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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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