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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第四次期貨業務員測驗-期貨交易法規#1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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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第四次期貨業務員測驗-期貨交易法規#18588 |
科目:
期貨交易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第四次期貨業務員測驗-期貨交易法規#18588
年份:
96年
科目:
期貨交易法規
43.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期貨信託事業之負責人、經理人、受任人或受雇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 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者,其法定刑為何?
(A)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B)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C)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D)無刑事責任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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