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土地合併之地號,應依下列規定編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錯?
(A)數宗原地號土地合併為一宗時,應 保留在前之原地號。
(B)原地號土地與其分號土地合併時,應保留分號。
(C)原地號之數宗分號土 地合併時,應保留在前之分號。
(D)原地號之分號土地與他原地號之分號土地合併時,應保留在前 原地號之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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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96), C(6), D(2), E(0) #3066268

詳解 (共 1 筆)

#7104070
1. 題目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土地合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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