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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新竹市國中教甄-體育科專業科目#96806 | 科目:教甄◆體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新竹市國中教甄-體育科專業科目#96806

年份:108年

科目:教甄◆體育專業

43.運動場館興建目的,以多功能使用為原則,以下何者較不適合?
(A)舉辨演唱會
(B)辦理運動賽事
(C)辦理演講活動
(D)辦理公司尾牙、餐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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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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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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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2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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