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客戶發現受託之投信公司運用其全權委託投資資產,違反之間所訂定之全權委託投資契約時,將 該情事通知投信投顧公會,投信投顧公會於必要時得為如何處理?
(A)代客戶向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求償
(B)依規定積極處理,作成書面報告函報金管會
(C)查證後通知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終止該全權委託投資契約
(D)通知受託經紀商停止辦理交割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 B(1219), C(167), D(37), E(0) #3068189

詳解 (共 2 筆)

#5735241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
(共 26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5906282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
(共 26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