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 下列何者並非一般所稱國家構成的要素?
(A)國防
(B)領土
(C)人民
(D)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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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18), B(23), C(35), D(174), E(0) #144158

詳解 (共 1 筆)

#1284680

(一)國家的定義

1.由一群人在一定的領域內組織政府、共同生活。

2.擁有主權的【政治】性團體。

(二)組成要素:缺乏其中一個要素,便不能稱為一個國家。

1. 人民

(1)  組成國家的分子,也就是共同生活在同一社會中的人群。

(2)  每個人基本上都應屬於某一國家,每個國家也都訂有法律來認定誰是它的國民。

(3)  只要符合一國的相關規定,即可歸化他國國籍或聲明放棄國籍。

(4)  取得國籍的途徑

A.   天生的

規則

別稱

說明

血統】規則

屬人原則

1.一個人出生後,只要父母一方為本國人,則子女就獲得父母一方或兩方的國籍。

2.如我國與歐洲大陸各國等。

出生地】規則

屬地原則

1.一個人只要出生於該國的領土內,就獲得該國的國籍。

2.如美國等。

B.   歸化】的:國籍也可以透過結婚、領養等方式取得,如外籍配偶歸化為我國國民。

2.領土

(1)  一個國家管轄權所能及的地理區域,為該國人民共同居住、生活的地方。

(2)  包括領陸、【領空】與【領海】。

3. 主權

(1)  國家最高的權力。

(2)  對內享有決策與執行政策的權力。

(3)  對外則不受任何國家或國際組織的控制。

(4)  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有權治理其領土內的人民,並制定自己的外交政策。

4. 政府

(1)  一個國家的管理機構,是國家達成政策目標所不可缺少的工具。

(2)  一般而言,政府的更替,並不會影響國家在國際上享有的權利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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